今年42岁的孟丹,曾任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,他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日向记者透露,二中院日前已终审裁定:驳回被告人孟丹的上诉,维持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。
据法院介绍,2004年7月至8月间,孟丹利用担任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的职务便利,在审批焦炭出口配额及发放批件的过程中,为请托人谋取利益,事后收取请托人20万元。
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,孟丹不服,上诉到二中院。
二中院经审理认为,孟丹身为國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钱财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其行为侵害了國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國家的廉政建设制度,已构成受贿罪,一审法院判决正确,应予维持。(记者李京华)